天工資訊 - 智慧差勤管理系統


  • 勞動基準法第30條:「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,並保存五年。」

       最高罰款:45 萬元(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79條規定)

  • 勞動基準法第30條:「出勤紀錄,應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。」

       最高罰款:100 萬元(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79條)

  • 勞動基準法第30條:「勞工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時,雇主不得拒絕。」

      最高罰款:100 萬元(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79條)

2025/04/30 00:32